江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43.3万吨/日
编辑: 丁立明来源: 央视新闻2022-04-30 09:4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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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4月28日举行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近年来,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,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成效初显。
截至2021年12月,全省累计完成4149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,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6285座,总设计处理能力43.3万吨/日,其中,2019年以来建设3434座,占比55%,工作明显提速。“十三五”期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0%,略高于中部省份平均水平。
今年3月1日,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(试行)》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(试行)》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(试行)》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(试行)》4个地方标准正式实施,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。在此基础上,3月14日,江西印发《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(2021-2025年)》,明确了到2025年底,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30%以上,力争达到40%左右,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,分别为:一是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,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,以水源保护区、城乡结合部、乡镇政府驻地、中心村、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,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到2025年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;二是结合农村户厕改造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,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、逐步恢复河湖、塘坝、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。三是坚持建管一体化,积极引导地方按照我省出台的标准和技术指南要求,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,规范化施工验收,专业化运行维护。四是组织各地于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,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,于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。五是在武宁县、乐平市、金溪县、石城县、仙女湖等地开展试点示范,力争有新的突破,努力打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脉,达到以点带线、以线带面、逐步铺开、逐步辐射的作用。
(记者储符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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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份江西空气、水环境质量良好
2022年3月,江西全省细颗粒物(pm2.5)月均浓度为2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3.3%,11个城市中,景德镇市同比上升,其余10个城市下降;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9.4%,同比下降0.3个百分点;11个城市中,吉安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,九江市和萍乡市同比下降,其余8个城市同比持平。此外,全省共110个县(市、区、开发区)pm2.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。
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,监测断面(点位)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比例为95.3%,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.1个百分点。主要河流中,大桥河水质为良好;其余河流水质为优。主要湖库中,柘林湖、七一水库、珠湖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;新妙湖、陡水湖和洪门水库水质为良好;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,主要污染物为总磷。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,断面(点位)水质优良比例为96.3%,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.4个百分点。
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.7%;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%;“五河”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6.4%;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%。
(记者储符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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